
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深圳、安徽、常州等多地相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针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作出细致规定。这些政策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算法管理等焦点领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企业合规用工提供了指引,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政策新动向
近期,全国多地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标志着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进入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
2025年11月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 正式施行,针对新就业形态中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焦点问题作出了一系列细致规定。
安徽省于2025年7月制定了 《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并在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概念和权益内容。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8月发布了 《常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为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提供了详细指导。
与此同时,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发布了《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聚焦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
这些政策的密集出台,反映了政府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平台企业的用工方式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二、核心内容解读
劳动关系认定
新政针对新就业形态中普遍存在的“去劳动关系化”和“去雇主化”特征,明确了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关系。
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企业应当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平台企业将用工关系进行多重分化、将业务进行层层分包,或引导劳动者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人单位责任的乱象。
社会保障权益
针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高风险职业群体在遭遇劳动安全事故时的权益保障问题,新政策提出了多层次社会保障方案。
深圳市《决定》鼓励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单项工伤保险费,同时鼓励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补贴,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安徽省《规定》要求企业须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鼓励企业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
算法管理与民主协商
新政策直面算法引发的订单分配不均、超时工作、收入波动等问题,要求企业在制定或修订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必须听取劳动者意见。
深圳市《决定》要求企业制定或修订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以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安徽省《规定》同样明确,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以及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在制定相关算法时,应当听取工会或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休息与劳动报酬保障
为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合理休息时间,常州市《指引》提出了具体措施:对于网约车驾驶员、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的,企业应设置强制休息规则,二十分钟内不再派单。
在劳动报酬方面,常州市《指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用工协议约定的日期和标准支付工资报酬,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企业安排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企业合规实操指南
用工关系管理
企业应重新评估与劳动者的合作关系,依法分类订立相应协议:
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得以订立其他书面协议等方式规避订立劳动合同,减损劳动者权益。
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过程管理的,应订立书面用工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平台企业采取合作用工方式的,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应承担的用工责任,或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签订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专项协议。
薪酬与算法合规
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算法规则:
明确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支付项目、标准、形式、周期及依法代扣的情形和标准,并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示告知。
制定或修订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等相关算法时,应听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验收标准、合理设置奖励,按时足额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休息保障方案
为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企业应科学合理确定工作量和劳动强度:
完善平台订单分派机制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制度,对于网约车驾驶员、网约配送员等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的,设置强制休息规则。
通过技术手段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个工作日享有合理的连续休息时间。
在制定休息规则时,可参考厦门经验,不是简单采取“一刀切”的强制休息,而是通过科学确定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保劳动者获得必要的休息时间,同时尊重劳动者的自主权。
多层次保障体系
企业应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体系,确保劳动者在遭遇意外时得到充分保障:
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落实职业伤害预防、保障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沟通与申诉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和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劳动者诉求:
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诉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及时对劳动者申诉进行协商处理。
建立健全客户投诉机制,及时对客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甄别恶意投诉,客观公正处理。
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和排查化解工作,及时预警、有效处置并报告属地政府部门。
四、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长远发展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降低人员流动成本,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随着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已成为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那种依靠规避用工责任获取竞争优势的做法已不可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政府也在通过多种方式激励企业积极履行责任。如安徽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按照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这些措施为企业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
面对新政,企业不应仅将其视为合规成本,更应看作转型升级的契机。通过主动优化用工模式、改善工作条件、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企业不仅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更能提升员工凝聚力和企业形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持久优势。
当每个劳动者都能享有公平、尊严与安全中国投资配资平台官网,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才能行稳致远,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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